(一)、负责全市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制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三)、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硕士研究生工作站和专家信息库的建立、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为留学回国人员在我市的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紧缺人才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研究拟定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来市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拟定全市职称改革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各项政策、法规拟定我市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实施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管理、指导、审核有关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有关事宜。 (六)、拟定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的实施办法,规范全市人才市场;综合管理人才中介机构、人事代理和全市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市人才市场准入制度;负责章贡区社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人才招聘及广告的审定工作;建立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市政府部门、市直机构和跨县(市、区)的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章贡区行政、事业单位从区外调入(调出)工作人员和企业从区外调入(调出)干部的审定及办理有关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承办全市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 (七)、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福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法规的实施方案,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培训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本市所需特殊人才和智力的工作。拟定全市国外、市外智力引进的规划。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承办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核和备案。 (十)、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赣州市人事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安全保障、人事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人事、档案、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人才发展规划科 协助全市人事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宏观指导全市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法,负责市直单位专业性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监督协调和工伤,负责民间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章贡区社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刋登人才招聘广告和人才招聘的审定工作;负责全市性人才交流大会的审批工作;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就业政策的制定; (三)、公务员管理科 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调动、转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全市各级用人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考试、录用审批工作;拟定全市政府机关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有关事宜;负责办理市直单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选任、调配工作;负责章贡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从区外调入(调出)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从区外调入(调出)工作干部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审核市政府部门有关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奖励表彰工作。 (四)、专家管理科 研究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紧缺人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与管理工作,拟定留学人员和市外特殊人才到市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市专家联谊会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市内专家信息库。 (五)、职称科(对外称赣州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中级、部分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核、执业资格考试和其它职称考试及成绩的管理,研究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管理;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对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聘后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制定,并指导协调培训、考试工作。 (六)、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职务、职称、工作变动后的工资核定审批工作。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试的实施细则,指导协调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和服务管理工作。 (七)、军官转业安置科(赣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安置计划并协调落实军转干部及其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组织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市单位接收和选调军转干部的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再就业的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军转干部的培训工作;承办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交办的事项。 (八)、人才争议仲裁办公室 研究拟定人事争议仲裁的规定和办法;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机构和跨县(市、区)单位的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九)、赣州市外国专家局 研究拟定全市引进国外、市外智力和人才开发基金管理使用的政策、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聘请外国和国内技术、管理专家年度计划和项目工作;承办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出境)培训工作;负责开辟国外国内智力引进渠道、综合管理和协调全市引进国内、国外专业技术人才和智力引进服务工作;负责智力引进成果的评估、奖励和推广工作;负责市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选拔审核、派遣等事宜;负责市与国外、市外有关智力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市选派到国内外学习、培训及支援西部建设的人才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下设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赣州人才市场)直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赣南军转培训中心、赣州市人事培训中心、赣州市专家服务中心4个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办公地点:市政府大院内七楼 监投诉电话:0797-8391387
领导邮箱:rsjmskzw@ganzhou.gov.cn
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赣州人才市场)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搭建人才交流服务平台,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
(二)对非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情况依法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 (三)负责做好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并为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推荐就业等人事服务。 (五)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并为其办理职称评审、档案工资调整、人事调动、合同鉴证、薪酬设计等人事业务。 (六)承办市直流动人员身份认定、人事调动及档案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人才的评价推荐工作。 (八)提供日常中介服务,组织人才交流会、洽谈会,审批人才招聘广告。 (九)根据市场需求,对各类人才开展考前、岗前培训、专业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学历培训、境外培训以及与各类院校的联合办学。 (十)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及国内、国外(境外)人才输出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人才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人才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开展人才资质评价和推介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管理的工作。 (十四)承办赣州市人事局授权的其它人事业务和中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才交流中心(赣州人才市场)内设3个职能(副科级)。 (一)综合服务部 协助中心领导对政策、业务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管理,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会议组织信息、人才信访、人事人才宣传对外联络、接待、自身建设,根据需要承办、协办、合办各类人才长、中、短期培训班,开展学历教育培训,开展境外“猎头”服务和国际人才培训服务。 (二)人才代理部 为代理对象提供与国家人事工作相关的法律、法令和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服务;接受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介机构及其他各类人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队专业干部、企业改制后置换身份的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及辞职、辞退人员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等)的委托,为其代理人事关系,并提供收集、鉴别、整理、保管、查阅和转递档案,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出国(境)政审,身份认定,辞职(辞退)审批手续,办理人事调动、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职称申报认(评)定,接转、代管组织(党、团、工会)关系,办理人才落户,代办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根据有关规定代理其他人事业务。 (三)人才流动开发部
负责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与发布;承办人才招聘会、洽谈会和大型人才交流会;负责用人单位、求职者的接待、咨询工作;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招聘人才提供服务;为求职者提供人才登记、推荐工作等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开展人才派遣业务,审批招聘广告;开展国际间人才交流工作,承办国际人才(劳务)输出业务。负责建立各类人才信息库和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开发、利用、管理;开发网上人才交流与各类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人才业务;建立人才测评系统,完善人才评荐功能,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素质能力测评服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人才交流中心(赣州人才市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含工勤人员1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县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副科级职数3名。
赣州人才市场简介
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江西赣州人才市场)是赣州市人事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市场以服务用人单位,服务人才,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立足赣南、面向全国,是全市唯一一个省级区域性人才市场。为进一步帮助赣南人才市场化就业,市场开设了人才国际互联网站——“赣州人才热线”。现在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已建立起万名人才信息数据库,并同时建有数千家企业单位的招聘信息数据库,可供用人单位和求职人才随时查询。
市场的软硬件设施先进,整个交流大厅约420平方米,设置了标准展位、半标准展位和活动展位,配置了一系列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主要有“两室、两屏、两网、一库、两系统”,即:多功能网络测评室、高级人才洽谈室;大屏幕电子显示屏、业务索引触摸屏;赣州人才热线网和市场内部局域网;可存放2万份档案的现代化档案库;覆盖全市场的宽带网络通讯系统和大功率的吸顶空调系统。市场建设基本达到了服务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环境优美、场地宽敞的目标。
为加快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战略,以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体系等十大体系为突破口,整合人力资源,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市场将按照“社会化的人事代理、市场化的人才配置、现代化的人才培训”的整体思路,强化、完善拓展职能,并向着“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水平、社会化服务”的目标迈进!
工作地点:赣州市文明大道105号人事大厦一楼人才市场内
联系电话:赣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0797-8179896 江西赣州人才市场 0797-817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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