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05年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目标要求

2005年,我市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应紧紧围绕市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抓住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和《国家公务员法》即将颁布实施的极好机遇,加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力度,紧扣吸引、培养、使用三个环节,积极实施人才聚集、人才培养、领军人才建设“三大工程”,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创新用人机制、增加总量、盘活存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让想干事的有机会,会干事的有岗位,干成事的有地位。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发展环境。抓好已出台的《关于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体系的实施意见》、《赣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赣州市盘活现有人才资源的若干规定》等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政策的落实,修改完善《关于大力推进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统一市直机关岗位津贴的实施意见》,确保3月底前人力资源体系的所有配套文件出台。
2、进一步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一是以国家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选拔大学生下基层锻炼等形式,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特别是赣南籍毕业生回乡创业。同时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录用到乡镇锻炼的大学生的跟踪培养教育工作。二是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进一步搞好各种经济组织紧缺人才需求调查,根据需求针对性地分期分批到全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引进我市紧缺人才。三是深入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搞好调查研究,精心组织一批技术项目,以项目揽才。四是继续做好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对2004年达成意向,尚未实施的国外智力引进项目进行跟踪,同时积极收集一批事关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项目申报国外智力支持。
3、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加强国外、省外智力引进项目的收集、申报工作,通过国家人事部、省外专局有针对性地选拔一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到国外、境外培训、进修。二是加强三支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的实施力度,重点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督察、考核和城镇公民职业技术培训工作,从根本上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城镇公民职业技术水平,培养一批适应我市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工人队伍。三是搭建我市企业、各经济组织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人才输送培养平台,不断为企业和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输送人才。
4、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激励人才干成、干好事业。一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年内召开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经验交流会,对前些年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制订出台我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收入分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流动指导意见,完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开发培训,继续做好选送农村实用人才到日本大分县对口培训,通过培训促进我市农业产业的发展。
5、加强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是抓好人才市场的扩建,申报建立省级人才市场,使其成为人才培训、考试、招聘、人事代理的综合窗口。二是加强与“长珠闽”地区尤其是“珠三角”人才市场的密切合作,签订一些人才培训、招聘、互通人才余缺、人才资源共享对接互动的框架性协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紧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在广东设立劳务输出服务工作站的工作。
6、积极做好教育资源的整合改革工作。按照体系建设的分工,与有部门密切配合,加紧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的申报组建工作,加快赣州技师学院的整合建设工作。
7、推进科研和技术资源的整合改革。由市科技局牵头,对市直科研院所的人员状况、资产等进行调研,尽快制定赣南科学院的组建方案。
8、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十一?五”人才规划的论证编制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宣传力度。通过各种直观形像的宣传手段,通过对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和人力资源对社会的巨大贡献的宣传,使人们真正认识到开发好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形成人人关心、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组织协调,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积极推进人力资源体系各个阶段任务的完成。
3、改进作风,深入基层和各种经济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解决体系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主动提供人事人才服务。
4、加强对各综合试点县(市、区)和单项试点县(市、区)的联系和指导,使体系建设积极稳步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5、加强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实人力资源办公室力量,指定专人负责人力资源体系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体系建设情况明,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ОО五年二月十六日